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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1-09
【实施时间】 201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期间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的通知》(京人社职介发[2011]385号)精神,做好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和就业服务引导工作。现就在部分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七)至3月31日(农历三月初十)(周六、日不休息)

  

  二、人员安排

  

  各区安排公共就业服务站管理人员1名,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名。

  

  三、设置形式

  

  在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出站口附近,搭建临时活动板房、借用车站临时工作用房或采用其它形式。

  

  四、工作内容

  

  (一)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求职指导、求职登记和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咨询服务。

  

  (二)引导来京务工求职人员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

  

  (三)为来京务工人员发放求职地图、就业特刊等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宣传资料。

  

  (四)对公共就业服务站工作情况进行记录。

  

  五、设置地点及责任单位

  

  (一)北京西站,责任单位:海淀区人社局。

  

  (二)北京火车站、永定门及赵公口长途汽车站,责任单位:东城区人社局。

  

  (三)北京北站、北京南站,责任单位:西城区人社局。

  

  (四)六里桥、莲花池及丽泽桥长途汽车站,责任单位:丰台区人社局。

  

  六、要求

  

  (一)各相关区人社局要按照北京市春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春运期间来京务工人员进出京流量监测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相关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协调,选择合适地点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在协调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就业服务引导工作及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相关公益性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相关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就业服务站日巡视制度和工作日报制度,日报信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上报,上报时间为次日9:00前。

  

  (三)各区县要加强对就业服务站的组织领导工作,应研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各相关区县要结合公共就业服务站场地情况,制作“公共就业服务站”、“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主题横幅,工作人员佩戴本机构胸牌,积极主动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引导服务。

  

  (五)各相关区县于1月20日下班前,将公共就业服务站前期准备情况,就业服务站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职介中心农工科。

  

  联系人:李开 游长林

  

  联系电话:63167712 63167713

  

  邮箱:szjngk@163.com

  

  附件:公共就业服务站工作日报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公共就业服务站工作日报表

  

  区县名称: 上报日期:2012年 月 日

  

服务

项目

接待来

京人员

咨询

(人次)

求职

登记

(人)

发布岗位信息

(个)

职业

指导

(人)

发放宣

传材料

(份)

数量

     


  当日出动工作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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