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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力伟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2-01-07
【实施时间】 2012-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力伟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力伟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12年1月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力伟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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