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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发改规划[2011]14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6
【实施时间】 2011-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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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坚持“两翼发展、创新引领、示范带动”的战略方针,着力打造云感知、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云方案、云灾备“六云”产业,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健全完善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积极推进物联网在政府、行业、公共领域的应用,将天津建设成为国家级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基地,实现“云”集滨海、智慧天津、物联全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物联网产业发展初期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大财税、金融、人才、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我市物联网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技术先导。

  

  加快提高物联网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物联网国际国内合作,集成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优势产品,重点突破物联网顶层、中间层和底层等各环节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3.模式创新。

  

  以开放、共享、集优、低成本为导向,探索形成适应物联网产业不同阶段的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分享,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

  

  4.制度保障。

  

  围绕物联网产业发展,建立健全行业准入、运营安全等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5.安全可控。

  

  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发展与安全并举,建立高效、动态、自主、可控的物联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发展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物联网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元;培育和聚集物联网企业1000家以上。聚集国家级科研机构与研发中心20家以上,掌握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物联网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在国际和国内发挥关键作用的相关标准。建设标准、检测、认证等十大技术服务平台,实施十大公共云平台和十大行业云平台工程,建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打造两大产业聚集区,形成以滨海新区和“it三角”为核心、重点产业园区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物联网产业爆发力强、关联度大、应用范围广的特点,以应用为突破和带动,创新商业模式,按照产业关联度,着力打造云感知、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云方案、云灾备“六云”产业,加快形成物联网核心产品研发制造及高端服务产业集群。

  

  2.全力推广物联网应用。

  

  面向重点领域,先期在工业、农业、物流、电力、交通、环保、水利、医疗、安保、家居等领域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为物联网的应用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市场环境,培育市场应用服务体系。加快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在示范先行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应用推广,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天津建设成为“感知中国”战略应用示范先导区。

  

  3.着力搭建物联网平台。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采取引进、合作、培育等方式,快速集聚一批国家级物联网领域高层次科研力量和研发机构。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物联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级各类服务平台,为物联网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推广提供有力支撑。

  

  4.努力突破物联网技术。

  

  依托我市重点高校和骨干企业,整合相关创新资源,组建天津市物联网技术重点实验室。瞄准国际发展前沿,攻克制约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力争在新型传感器及传感节点研发技术、超算技术、物联网共性支撑技术、物联网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等环节取得突破。积极引进国际物联网先进技术,加强共性技术研究,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标准体系和专利池,提升物联网产业发展自主可控能力与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重点。

  

  1.发展壮大“六云”产业。

  

  做大云计算、云存储产业规模,提升云安全、云灾备产业水平,增强云感知、云方案产业能力,基本建成集技术创新、产业化和市场应用于一体的“云”产业体系。

  

  (1)云感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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