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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规范小微企业贷款的抵押质押登记、评估、公证等各环节管理,简化抵押担保审批与登记程序,形成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清理取消和减免抵押担保各环节收费事项,降低小微企业抵押贷款的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六)健全中小微型企业与金融服务的对接机制。人民银行和金融办要不断完善银行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优势项目、优质企业筛选和推荐工作;定期举办银企洽谈会,通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相关动态信息、资金供求情况和银行支持企业推出的新政策、新产品,开展银行与中小企业对接,解决银企贷款担保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疏通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