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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人函[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12-20
【实施时间】 2011-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的通知

  (教人函[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发挥教育在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作用,促进民族地区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0]320号),经部党组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民族教育研究工作,参与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对重点民族地区教育政策、民族教育特殊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政策建议;开展双语教育、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教育政策宣传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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