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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政发〔2011〕3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部署,振兴发展全市广告产业,充分发挥广告产业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6号)文件精神,现就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广告产业是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意经济的重要产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等特征,其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科技进步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社会文化质量。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广告产业发展迅速,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4101户,从业人员24万人,年实现广告经营额205亿元,纳税额15亿元,广告市场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广告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在培育品牌、引导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制约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在:广告经营企业、机构的数量虽然不少,但规模不大,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商业广告总量猛增,但公益广告的发展却相对缓慢;广告从业者虽然大都具备高等教育学历,但高级广告专业人才匮乏,由此造成广告业务在同质化领域竞争局面;媒体违法违规广告频现,市场秩序有待规范。这些现状与我市经济文化事业发展的地位和水平不相称。当前,广告产业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广告产业作为十大文化产业之一予以重点支持发展。促进广告产业发展,提高其在全市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和发展水平,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加速市场信息交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转变观念,从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广告产业的重要意义,将广告产业的发展纳入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之中,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战略部署,立足于广告产业发展的新突破,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调整优化广告产业结构,扎实推进广告产业市场化、规范化、现代化,努力培育竞争力强、实力强的广告市场主体,培育一批重点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园区,逐步构建广告产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严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面提升全市广告产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促进广告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使广告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全市广告经营额增长率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到2015年,全市广告经营额翻一番,从现在的20亿元到40亿元。争取在五到十年内,使我市广告产业经营规模、服务质量和辐射效应位居全省第一、处于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三)主要任务

  1优化广告产业布局。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以扩大规模为基础,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优化全市广告产业布局。鼓励国有和民营、内资和外资进入广告领域拓展业务,促进全市广告产业总量的增长。支持已有和新增中小广告企业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逐步由小到大,由大到强。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广告企业总量不断扩张的基础上,再培育三到四家一级资质广告企业、十家二级资质广告企业、二三十家三级资质广告企业。通过引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新增两到三家广告企业集团或股份制广告公司,逐步形成以大型广告集团或股份制企业为先导,以专业化程度高的中小广告企业为基础的广告行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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