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渝府发〔2011〕1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人民建议奖奖励周期

  

  将人民建议奖的奖励周期由1年调整为3年。每年由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商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初评,每3年按程序由人民建议奖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开奖励。

  

  二、关于人民建议奖奖励项目

  

  人民建议奖奖励项目在原有的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基础上,增设优秀人民建议组织奖,以奖励在组织、办理、宣传人民建议中成绩突出的有关行政机关或单位。

  

  三、关于人民建议奖奖金金额

  

  特等奖奖金不低于5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不变,一等奖奖金由10000元人民币增加为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由5000元人民币增加为10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由3000元人民币增加为5000元人民币,鼓励奖奖金由1000元人民币增加为2000元人民币,优秀人民建议组织奖奖金为5000元人民币。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