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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2011]367号
【颁布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1-1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委〔2011〕367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提升村级发展能力,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绍泽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金万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维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留平 市委副秘书长

  

  许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 军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陈恒斌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唐建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汪 熙 市住建委副主任

  

  于建宇 市科委副主任

  

  赵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昌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包洪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叶 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 雷 市城管局副局长

  

  夏功年 市农委副主任

  

  徐小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俊才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王留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军、陈恒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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