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项目资金。 每台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招标价格为480元,完成80万户户户通任务,共需资金3.84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为每户补贴270元,共计2.16亿元;中国移动宁夏公司捆绑通信业务为每户补贴160元,共计1.28亿元;用户每户每台设备承担50元,共计0.4亿元。 七、职责分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治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推广工作。具体职责分工为: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中宣部有关政策支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自治区编办:负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项目的审核立项。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落实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和无线台站年度维护资金;负责安排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经费。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将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列入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名录,并落实相关政策支持。 自治区文化厅:负责清理整顿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播秩序。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清理整顿非法经营、销售卫星接收设施市场,维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正常经营秩序。 自治区广电局:负责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广实施,制定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播出。 自治区移民局:负责提供全区移民安置点的分布、农户数等情况。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中国移动宁夏公司参与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相关电信业务的审批。 宁夏广电总台:负责开发农村广播电视节目和建设播出平台等工作。 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组建安装服务运营队伍,完成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入户安装、调试、开通任务。 中国移动宁夏公司:负责落实捆绑通信业务补贴资金和配套通讯设备,做好通信信号开通及后续服务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林业局、农垦局等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农村地区单位、职工的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入户工作;自治区民政厅、残联等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地区贫困户、残疾人的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入户工作。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用户调查摸底、统计造册、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入户推广工作,负责分发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组织工程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是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激发工作热情,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责任,科学谋划、齐抓共管,统筹解决好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各自的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服务,长期运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创新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行模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好有线、无线和直播卫星之间的关系,促进有线电视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协调有序发展,为广大农村用户提供长期、优质服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向农民群众公开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推广工作的计划、内容和进度,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农民群众的支持,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