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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3-05
【实施时间】 2009-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政协中卫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办理好政协提案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密切政府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中卫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08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各部门(单位)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克服困难,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办理工作质量高、效果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搞好提案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决定对2008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市农牧林业局等6个单位予以表彰,对2008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马晓霞等12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同时,号召其他部门(单位)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总结经验,自加压力,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政协提案办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08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2008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6个)
  
  农牧林业局、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
  
  二、2008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12名)
  
  马晓霞、张冠华、赵炳东、周进文、蒋生军、袁波、李旭竹、俞永才、胡学智、王永红、邵立新、高敏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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