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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颁布时间】 2012-01-20
【实施时间】 2012-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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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开展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实施新型渔民及推广人员培训,建立公益性渔业信息服务技术平台,开通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系统,实施百名科技专家下乡活动,开展援疆援藏及稻田综合种养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培训水产技术推广人员5000人次,农村渔业实用技术人才100万人次,建立10个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建立10个精细化养殖示范基地。

  (二十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科技指导行动

  结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技推广人员,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根据实际生产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确保生产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品质有保证。

  (二十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示范行动

  大力推进合作社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努力提升合作社产品科技含量,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的目标;推广应用信息科技,启动实施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提升合作社市场信息获取和农产品市场均衡供给能力与水平;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二代”,造就新型职业农民。结合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合作社展示专区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示范行动展,重点展出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取得的突出成就,进一步彰显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中的载体地位和基础作用。

  以上重点活动由农业部统筹安排,机关司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部直属单位、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共建农业大学可结合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分别组织开展1-2项标志性活动。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1月—2月,全面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制订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开展前期宣传,层层动员,部署落实相关措施。

  第二阶段:2012年3月—11月,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全国性和地方重点活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及时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报送相关情况。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总结阶段。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对2012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部成立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协调组,由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内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总体方案制订、综合协调、政策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协调组日常工作由科技教育司牵头落实。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列为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科技促进年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创新工作机制

  创新农业科技管理和组织动员机制,结合农业部绩效管理工作,从科技立项、科技评价、科技协作等方面入手,实行农业科技管理绩效考评,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和表彰奖励等,进一步激励和引导科技人员进村、到社、入户开展科技服务;引导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

  为保证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科技工作的投入力度。要依托现有项目,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重点做好科技促进年各项工作。

  (四)注重总结宣传

  年底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总结成效、经验,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农业部成立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信息宣传组,及时编印简报,报送相关信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挖掘、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各种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扩大科技年活动影响,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科技、支持农业科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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