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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附件1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 建议书 (注:封面及填写说明不提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一月 填写说明 本建议书是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遴选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应按规定的格式如实、详细地填写,并只能向一个推荐部门提交。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材料时不需要提交封面和本说明。 一、格式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标题如实填写。 2.纸张a4纸、竖装、文字为宋体4号字、行距为单倍行距。 二、内容要求 1.“申报单位”栏应填写申报单位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2.申报项目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按技术合同中研究单位顺序排列。 3.“负责人”栏应填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4.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单位意见”栏应填写申报理由并加盖公章。 6.推荐单位意见由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央企业科技管理部门、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及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管理部门等填写推荐项目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申报。 7.表内栏目不应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数据精确到个位。 8.表内栏目如果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附纸。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 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一月
附件2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含区号): 传真: 电子邮箱: 说明:本表可由推荐单位通过系统直接导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