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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1
【实施时间】 2012-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6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2012)

[接上页]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春运期间,要深入农村、集市、学校、家庭,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不乘坐超载车辆、货运车辆、拖拉机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安全出行。

  

  五、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搞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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