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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期货业协会
【颁布时间】 2012-01-16
【实施时间】 2012-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2012)

[接上页]
第十九条 协会安排监考人员,负责管理考场,维持考场秩序。

  第二十条  参加测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测试,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参加测试的人员不得携带与测试内容相关的参考材料进入考场,并应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置于关闭状态。

  第二十二条  参加测试的人员未按规定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或不按规定要求答卷的,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参加测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的,监考人员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并要求改正;警告无效的,监考人员应当场记录其姓名、身份证号、违规情节,该参加测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将按零分处理并记入协会诚信信息系统。对于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在2年内不接受其测试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指引由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1:申请表

  

  

期货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质测试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现任何职 

 

拟任何职

 

期货及其他相关行业从业年限

 

学习履历

 

工作履历

 

机构证明

盖章:
时间

注:申请人员及推荐公司应保证报名表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申请人员提交纸质申请后,请务必将本表电子版发送至zige@cfachina.org。



  

  附件2:

  
关于  同志参加期货从业人员高管资质测试的推荐意见

  


  经 期货公司董事会讨论(或授权董事长),拟聘请同志担任公司 (职务),现推荐该同志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举办的高管资质测试。

  

  
董事长签字:

  公司盖章:

  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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