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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十四、完成20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四十五、新增农村中小学教师600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教育局,县市政府) 四十六、为基层卫生院补充医疗卫生人员200名。(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卫生局,县市政府) 四十七、新增城镇就业3.1万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四十八、加快州康复中心建设,保障残疾人康复医疗需求,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州残联,县市政府) 四十九、充分利用“616”对口支援工程和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的机遇,争取和实施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县市政府) 五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州直有关部门,县市政府) 五十一、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700件、法律援助事项18000件。(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县市政府) 五十二、认真做好建州30周年庆典各项筹备工作。(责任单位:州庆筹备领导小组,县市政府) 五十三、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责任单位:见州政办发〔201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