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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12-01-16
【实施时间】 2012-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公开征集银川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代表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拟于2012年2月下旬召开“银川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银川市出租车运价调整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

  

  由银川市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拟设3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为:

  

  1.消费者代表12名;

  

  2.经营者代表8名、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

  

  3.市人大、市政协代表2名;4.政府部门(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财政局)代表4名;

  

  5.专家代表2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消费者代表,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随机产生;经营者代表,由消费者协会、银川市出租车协会推荐产生;利益相关方代表,由市燃气办推荐产生;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代表由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专家代表,从银川市价格决策听证代表库中选取产生。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采访代表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由市价格管理部门从自愿报名者中(顺序)选取产生;设新闻媒体采访代表10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由市价格主管部门邀请产生。

  

  三、征集的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银川市常住居民,身体健康,本人能出席听证会;2.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愿意披露按规定公开的个人信息;4.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凡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可于2012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时间段内报名,报名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发改(物价)窗口,报名电话:6889330

  

  听证参加人确定后,将由我委电话通知领取听证代表证书。

  

  
银川市发改委(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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