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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完善公租房建设配置及退出机制,强化公租房建设、使用监管。积极落实“宽进口”政策,不以收入标准划线,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学生、住房困难群众三类服务对象;公开摇号配租,公示配租资格和结果,保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严出口”退出机制,对租满5年后符合条件的,可购买转换成为有限产权,但不得上市交易或出租。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只能由政府公租房管理机构回购,并再次作为公共租赁房流转使用。对公租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审计,严禁挪用。加强对公租房建设、使用等各环节的有效监管,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5.健全干部政绩第三方民调工作机制,保持民调结果在干部考核中权重30%以上,促使干部执政为民、清廉从政。坚持把民意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尺,将干部的职责任务转化为群众能直接感知的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干部政绩民调工作。每年对区县开展两次民调工作,民调样本保持在常住人口的2‰以上,民调结果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保持在30%以上并逐步提高,充分体现群众的话语权和监督权,促进干部改进作风、勤政廉政。 6.将廉政元素融入“唱读讲传”活动,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形成有重庆特色的廉洁文化。结合“唱读讲传”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在重庆卫视、华龙网和电信网络开辟廉政频道,增强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运用红岩精神等红色资源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形成1个国家级教育基地(红岩联线)、1个市级廉政教育基地、30个廉政教育示范基地“1+1+30”三级廉政教育网络。丰富和完善廉政教育基地的内容和功能,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1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具有重庆特色的廉洁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7.加强诚信建设,整合各类征信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云计算服务平台。推进政府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建设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且数据扩展到4000万条。利用社保卡整合个人基础信息和社保、纳税、缴费、司法、金融等信息,实现个人信用体系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失信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云计算服务平台。 8.巩固“三项治理”成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小贪小腐”。推进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三项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铲除“小贪小腐”滋生的土壤。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制度,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禁止公车滥用、私用,积极推进公车改革试点。完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的制度规定,对利益冲突明显的实行单方退出机制。 9.深化“三项行动”,严肃防治腐败。建立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基层执法单位违规执法和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三项行动”专项督查机制,切实纠正以权谋私、漠视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有效防治腐败。 10.完善保护廉洁干部机制,激发干净干事、改革创新的活力。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激励干部结合起来,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完善容错机制,严格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问题,让干部敢闯敢干。完善澄清机制,推行信访研判、核查反馈、信息沟通、结果公开制度,及时消除不实举报的负面影响,让干部轻装前进。完善教育挽救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让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政治使命感,奋力推进“廉洁重庆”建设,巩固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