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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2]10号
【颁布时间】 2012-01-29
【实施时间】 2012-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为市民办16件实事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为市民办16件实事的通知

  (大政发[2012]1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连市2012年为市民办16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大连市2012年为市民办16件实事

  


  1.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标准平均增幅10%以上。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在北三市建立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普兰店市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免费为6万名7-9岁学龄儿童进行牙齿窝沟封闭治疗。在农村地区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0座、公厕30座。(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继续实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90所。深入实施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新建农村区域性公益公墓42座,新建、改造城镇骨灰堂8座。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000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为1.4万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免费体检,为1万名听力残疾人和听障高危人群实施致聋基因筛查,为30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30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市残联)

  4.新开办普惠性幼儿园50所,增加学位7000个。回收10所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为3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413所村级幼儿园配备图书和玩具。免费为28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提供教科书。在全市600所公办幼儿园推行幼儿伤害园方责任保险,在90所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举办群众文化特色基地巡演和展演400场,组织夏季广场群众文化活动100场。举办20场面向中小学生的普及专场演出和20场面向农民工的专场演出,在文化俱乐部举办30场免费文化活动。建设5个大连图书馆敬老院分馆(流通站)。(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开工以胜利桥北、团结街旧建筑保护为主体的历史文化区街建设。(责任单位:西岗区政府、市国土房屋局、市文广局)

  6.安排保障性住房2.8万套。实施廉租房补贴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为6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贷款支持。加大力度支持旧城区改造居民及中低收入家庭通过房屋置换互换改善居住条件。对城镇低保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予以80%的利息补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继续实施中心城区“五个一”工程(整治21处弃管楼院,新建23座停车场,新建7处市民健身场所,改造6处集贸市场,改造提升9条路街环境)和县(市)区“三个一”工程(开发改造10片旧城区,改造5处集贸市场,改造提升5条路街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8.实施川岭路、中华路改建工程。维修中山路、高尔基路等23条主干路和200条街巷路,改造4处拥堵点和16处港湾停车站。实施甘井子区镇改街等20条无灯路照明工程。新建气象山健身公园,修建石葵路至捷山、大顶山两处健身路径。实施中华路交华东路内涝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在旅顺南路新建3处健身公园。(责任单位:高新园区管委会)新建农村公路3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9.深化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在市内4区增划3000个临时停车泊位;严格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8%以上;完成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一期建设。(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大连保监局、市委宣传部)调整公交线网,在中心城区开辟、延伸、延时8条公交线路。更新换型提档出租汽车800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开通花园口经济区公交线路。(责任单位: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10.新增供热面积240万平方米。发展燃气用户4万户。(责任单位:市建委)开工建设机场前泵站及配水管网工程。完成长海县跨海引水工程泵站、净水厂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跨海及陆地管线工程。改造城市居民室内供水旧管网5000户。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5项,解决1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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