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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标考核合格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榕政办发〔2011〕40号)精神,2011年10月,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第二批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目标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第二批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全部合格,现予以公布。 实施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两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县(市)政府和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标准化体系,较好地推广了农业生产新技术,有效增强了农民标准化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与此同时,各县(市)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各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和奖励,以带动更多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参与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全市农业的标准化水平。 附件:第二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标考核合格项目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第二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标考核合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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