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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1]598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乌鲁木齐市代表团获奖单位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乌鲁木齐市代表团获奖单位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通报

  (乌政办〔2011〕59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于2011年10月16日-26日在江西南昌市隆重举行。在市委、市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体育局的大力支持、各训练单位的精心组织和密切配合下,乌鲁木齐市代表团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获得4枚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的优异成绩,排名全国57个参赛城市的第23位,是历史上我市代表团参加全国城市运动会取得的最好成绩。同时,我市代表团还荣获了体育道德风尚奖,为乌鲁木齐市乃至新疆争得了荣誉。

  为鼓励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进一步促进我市竞技体育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个人,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刻苦训练,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为加快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代表团获奖单位、运动员和教练员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代表团获奖单位、运动员和

  教练员名单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

  乌鲁木齐市代表团

  射箭代表队

  摔跤代表队

  男子足球代表队

  二、金牌运动员

  廖仁树 男子古典式摔跤55公斤

  李照艺 女子跆拳道46公斤

  朱德臻 男子射箭个人淘汰赛

  姜海燕 女子跆拳道+73公斤

  三、银牌运动员

  李炯明 帆板男子团体

  林坚行 帆板男子团体

  林修民 帆板男子团体

  林志锋 帆板男子团体

  赛日克·托了塔衣男子拳击60-64公斤级

  四、铜牌运动员

  刘 超 射击男子团体

  谢 江 射击男子团体

  卫 来 射击男子团体

  乌兰·托了哈孜 男子拳击49-52公斤级

  隋佳静 女子跆拳道-73公斤

  关啊翠 武术散打女子团体

  李莫玉真武术散打女子团体

  郭佳迎 武术散打女子团体

  五、获奖教练员

  张银升 跆拳道教练

  李在信 跆拳道教练

  刘永泰 摔跤教练

  李建平 摔跤教练

  金成焕 射箭教练

  艾克热木拳击教练

  马立军 帆板教练

  姚文福 帆板教练

  李文杰 射击教练

  唐 博 拳击教练

  郭松林 武术散打教练

  温献涛 武术散打教练

  六、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

  朱德臻 射箭运动员

  赛日克·托了吾塔衣 拳击运动员

  汪琪程 田径运动员

  李炯明 帆板运动员

  姜海燕 跆拳道运动员

  李照艺 跆拳道运动员

  廖仁树 摔跤运动员

  张俊杰 武术散打运动员

  刘少楠 武术散打运动员

  茹 丹 女子手球运动员

  陈培培 女子手球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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