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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6
【实施时间】 2012-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州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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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未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代表或委员沟通的,扣0.4分;

  

  ⒌建议提案答复文书不规范,或答复不认真,造成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扣0.4分;

  

  ⒍对不满意件未按规定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的,扣0.3分;

  

  ⒎遗失建议提案原件的,扣0.4分。

  

  四、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2分,由州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考核)

  

  ⒈未明确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分管领导,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相关工作的,扣0.2分;

  

  2.未建立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网上办公和保密等相关制度,制定网站等系统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的,扣0.4分;

  

  3.未严守保密规定,单位内部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不符合安全、稳定、可靠要求,未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扣0.3分;

  

  4.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和其他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政民交流渠道不畅通,未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未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未设立办事指南,不能提供网上服务的,扣0.6分;

  

  5.单位内部使用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办公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操作不熟,未及时收发文,没有在网上办文的,扣0.3分;

  

  6.未组织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学习、培训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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