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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外经贸厅
【颁布时间】 2012-01-05
【实施时间】 2012-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9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外经贸厅关于报送省级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信息的通知


  

  各品牌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出口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协助我省品牌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今年,我厅将借助于《国际商报》、《福建日报》、《福建国际知名品牌特刊》、广交会、华交会等报刊媒体和重点展会,加大对入选“2011-2013年度福建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的整体宣传推介力度,以更好地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加速推进我省品牌国际化进程。

  为做好宣传工作,请各企业认真填报《省级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信息表》(附件一),并连同企业品牌logo(要求:jpg格式,尺寸为10cm*10cm,分辨率为150像素,大小应在 3mb以内,邮件应注明企业名称),于元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处),邮箱:mfc@fiet.gov.cn。不明事宜,请迳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牛弋、叶航欣、赵晶

  联系电话:0591-87270230、87278562、87270171

  

  
省外经贸厅外贸处

  二o一二年元月五日

  


  附件:

  福建省重点培育与发展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信息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主页

 

邮 箱

 

企业海关编码

 

品牌名称

 

品牌类别

 

品牌logo

 

企业法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企业联系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企业性质

国有 三资 其他

企业经营类型

生产型 流通型 综合型 其他



  备注:

  1. 海关编码:集团公司的海关码包括集团及子公司的海关码;

  2. 品牌名称及类别:请核对品牌公布文附件

  3. 品牌logo:务必为jpg格式,尺寸为10cm*10cm, 分辨率为150像素,大小应在3mb以内,按规定格式要求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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