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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颁布时间】 2012-01-01
【实施时间】 201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0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通知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通知

  (2012年)


  

  各有关企业:

  为实现国际文化创意及版权产业的共赢格局,构建全球化版权贸易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版权资本要素市场,不断加速实现成果转化,推进中国文化创意及版权产业市场化进程,“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将于2012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在位于北京cbd中心商务区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隆重举行。

  

  本届博览会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共青团中央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承办,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组织执行。博览会分为“开幕式及版权创意金奖晚会”、“2012国际版权论坛”、“产业展览”、“主题活动”四个板块。为增强各地区、各行业对版权事业的重视,表彰相关领域企业及个人对版权工作的支持,并鼓励多领域原创作品的创作,本届博览会还特设“cice金慧奖”,对作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以促进版权产业的繁荣和发展。版权创意金奖及cice金慧奖颁奖仪式另行通知。

  

  为积极借鉴并融合国内外文化创意及版权产业最新创新成果,拓宽区域经济与企业间跨区域合作发展道路,我们诚挚地邀请各企业单位积极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将我省亮丽的文化风貌展现于国际舞台。

  

  我省相关企业如有意参加本届版权博览会,请直接与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组委会联系,并向福建省版权局版权处报备。

  

  联系方式:

  

  秘书组:010-65974890-705赵佳明

  

  活动组:010-65974890-723唐 婕

  

  接待组:010-65974890-720韩 哲

  

  宣传组:010-65974890-802任 卿

  

  福建省版权局版权处:0591-8753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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