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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企函[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2-02
【实施时间】 2012-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0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2012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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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

  

  6.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针对农产品产后贮藏、保鲜、干燥等初加工环节技术落后、设施简陋、损失浪费严重、影响质量安全的现状,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技术指导、完善公共服务等综合措施,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初加工设施。与财政部联合出台惠民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建立一支涵盖马铃薯贮藏、果蔬贮藏和制干等领域的专家队伍;编制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开发惠民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适时开展工程实施情况检查督导工作;做好2013年惠民工程技术储备工作。

  

  7.加强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与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建设,采集数据信息,按期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编制《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报告》;针对重点监测品种,按期开展专题监测分析与预警;加强监测点运行管理,启动地区监测数据报送的试运行,提高监测数据和报告的定期报送质量,开展相关培训。

  

  8.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对接工作。以我部认定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为主体,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强体系内各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完善并实施有关规划,分行业、分品种推进先进加工技术的中试转化;开展农产品加工各行业共性技术需求调研、重大关键技术筛选和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在部分省区举办区域性科企技术对接活动。

  

  9.探索推进主食加工业相关工作。启动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举行启动仪式,组织主食加工生产技术、装备、产品展示、推介,召开主食加工业发展研讨会;组织观摩交流,邀请部分省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科研等服务机构的人员,参加启动活动,考察相关企业;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发布第一批 “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开辟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农产品加工信息网两个网站,开辟主食加工业专栏,大力宣传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集中展示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名品、精品和技术创新成果,积极营造主食加工业的发展氛围。

  

  10.加强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工作。跟踪cac、iso等国际标准组织以及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主要贸易国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变动情况,为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和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提供参考依据。征集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项目,制定2012年度农产品加工行业标准。

  

  (三)推进休闲农业蓬勃发展

  

  11.加强规范管理和示范引领。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及十大魅力乡村推荐活动,加强典型宣传,引导全国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有关标准,引导各类休闲农业主体规范经营、提升水平;开展多层次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

  

  12.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休闲农业公共服务“进城入户”信息系统功能,增加入库信息,加大宣传推介,扩大平台影响,支持“魅力城乡”网站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其“方便市民、服务农民”的作用。

  

  13.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按照“研讨理论、展示成果、推动产业”的总体目标,研讨休闲农业创意发展理论,组织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大赛、创意论坛,开展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投资贸易对接活动等,培育休闲农业新亮点,实现资源文化优势向产业经济优势的转变。

  

  14.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研究和制定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开展全国性农业文化遗产摸底工作,筛选认定一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开发,并择优向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推荐申报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15.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召开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推进工作、表彰先进。开展休闲农业专题宣传活动,积极研究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强化体系和队伍建设

  

  16.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绩效管理、机关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任务指标,加强业务工作的目标性和计划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机关,营造实干、向上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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