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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2-01-20
【实施时间】 2012-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0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的通知

  (2012年1月20日)


  

  为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亮堂的节日,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电监会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做好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建立的工作机制,和辖区内供电企业保持联动,及时处理节日期间居民 生活用电保障等相关事宜。

  二、供电企业必须在营业区内设立24小时不间断供电服务热线电话,受理用户用电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故障报修、服务质量投诉等,要24小时不间断受理供电故障报修并按照要求时限到达抢修现场。

  三、确保辖区内95598供电服务热线以及电力监管机构12398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受理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等事项。

  四、按照电监会《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电监供电【2011】45号)要求,对辖区内居民生活用电保障等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统计分析。

  五、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居民生活用电。

  2月8日前,将2012年1月21日至2月6日春节期间保障老百姓用电所做工作以及统计分析表格(见附件)报电监会供电监管部。

  

  附件:2012年1月21日至2月6日春节期间保障老百姓用电所做工作以及统计分析表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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