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
【颁布时间】 2012-01-18
【实施时间】 2012-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0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接上页]


  (三)财政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意见书;

  

  (四)财政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条例、有关彩票管理的制度规定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八条  彩票销售机构认为本行政区域内需要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彩票游戏、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经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后可以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建议。

  

  第十九条  经批准开设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制定销售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上市销售。

  

  第二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开展派奖活动,由负责管理彩票游戏奖池的彩票发行机构或者彩票销售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根据彩票发行销售业务的专业性、市场性特点和彩票市场发展需要,分为专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与通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专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开奖设备和服务,彩票发行销售信息技术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运营及维护,彩票印制、仓储和运输,彩票营销策划和广告宣传,以及彩票技术和管理咨询等。

  

  通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等通用硬件产品,数据库系统、软件工具等商业软件产品,以及工程建设等。

  

  第二十二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采购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采购专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或者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  彩票代销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满足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

  

  (四)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五)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向社会征召彩票代销者和设置彩票销售场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二)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三)从优选择,兼顾公益。

  

  第二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根据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彩票代销合同示范文本,与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彩票代销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合同订立时间、地点、生效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彩票销售场所的设立、迁移、暂停销售、撤销;

  

  (五)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提供与管理;

  

  (六)彩票资金的结算,以及销售费用、押金或者保证金的管理;

  

  (七)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约定;

  

  (八)监督和违约责任;

  

  (九)其他内容。

  

  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严格履行彩票代销合同。

  

  第二十六条  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向彩票代销者发放彩票代销证。福利彩票代销证、体育彩票代销证的格式分别由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制定。

  

  彩票代销证应当置于彩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

  

  彩票代销证是彩票代销者代理销售彩票的合法资格证明,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第二十七条  彩票代销证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彩票代销证编号;

  

  (二)彩票代销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三)彩票销售场所地址;

  

  (四)彩票代销证的有效期限;

  

  (五)彩票发行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对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九条  纸质即开型彩票的废票、尾票,应当定期销毁。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