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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颁布时间】 2012-01-17
【实施时间】 2012-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0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奥(地利)2013―2015年度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奥地利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中奥(地利)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0次会议计划于2012年秋季在北京举行。为此,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联邦科研部于2012年第一季度启动中奥2013-2015年度科技合作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合作领域

  低碳环保技术、卫生健康是中奥科技合作的优先领域。

  2、经费

  科技部通过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资助入选项目中方执行单位开展联合科研工作,中方项目执行单位承担奥方人员在华计划内的停留费用及中方人员赴奥旅费;奥地利联邦科研部对入选项目奥方单位提供资助,包括中方人员在奥计划内的停留费用及奥方人员赴华旅费。

  3、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请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中奥2013-2015年度科技合作计划支持项目不超过10个。

  4、中奥科技合作通过以下形式实施合作项目:

  1)联合研究

  2)科学家短期专业访问

  3)学习和研究停留

  4)交流文献和信息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奥地利联邦科研部所属国际合作交流中心(oead)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奥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oead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请认真填写中奥2013-2015年度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单方申报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请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 (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向项目推荐部门说明为政府间项目建议书,经其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连同项目申请表一并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中奥-政府间-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

  2、科技部将根据2012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奥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跟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3-2015年度计划支持的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2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电话:010-58881350

  传真:010-58881354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邮编:100862

  

  附件:中奥2013-2015年度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2年1月17日

  


  附件:中奥2013-2015年度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中方项目

申请单位

中文:

英文:

中方项目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姓名:性别:

职称:(教授、副教授、博士 或 其他)

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奥方项目

申请单位

英文:

奥方项目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合作双方2013-2015年度互访计划

 

项目申请

单位意见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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