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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2]6号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0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2]6号)


  

  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应用单位:

  

  2012年春节和“两会”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国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以及“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应用单位要在落实各项核与辐射安全日常监管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本单位的核与辐射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保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值班领导要严格执行核与辐射应急计划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迅速到位,妥善处置,并根据事件报告制度及时进行请示、报告。

  

  四、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科学决策。各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遵守程序,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及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确保在建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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