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字号】 中证协基发[20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2-03
【实施时间】 2012-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2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举办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培训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举办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培训的通知

  (中证协基发[2012]4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持续推进公平交易制度的有效实施,继2011年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培训班之后,拟于近期举办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和信息披露人员等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为方便各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学习,培训班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分期举办。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有关业务负责人将介绍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监管法规要求,解答业界疑问。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月20日(周一)上午9:00-12:00(8:30-9:00报到),

  

  上海中油阳光大酒店5楼阳光厅(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696号)

  

  2月21日(周二)上午9:00-12:00(8:30-9:00报到),深圳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格兰宴会厅(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24号)

  

  2月23日(周四)上午 9:00-12:00(8:30-9:00报到),北京友谊宾馆会议楼报告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二、培训对象及费用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信息披露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本次培训基本按办公地属地原则安排,在北京、天津和重庆办公的人员参加北京培训,在上海、杭州办公的人员参加上海培训,在深圳、广州办公的人员参加深圳培训。一些岗位同类人员不能同时外出培训的,可根据自愿原则到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在上述各期中任选一期报名,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至2月15日。

  

  2、本次培训学时(4小时)将计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用于证券执业资格年检。

  

  3、本次培训班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不再接收其他形式的报名。报名时请点击本通知下方的“培训班网上报名”(请以单位报名方式统一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10-66290872

  

  技术支持电话:13911331709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