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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标函[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1-19
【实施时间】 2012-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召开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会议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召开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会议的通知

  (建标标函[2012]13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已于2012年1月17日印发,为加强标准编制工作管理,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定于2012年2月21日在北京召开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12年2月21日,上午8:30开会,会期一天。2月20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银龙苑宾馆(北京西城区展览馆路甲5号,010-68351166)。

  

  三、会议内容

  (一)介绍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有关情况及要求。

  (二)专题讲座: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三)领取《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合同》。

  

  四、参会人员

  (一)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各主编单位,应派1~2名负责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参加。一个主编单位有多个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可适当集中选派部分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会后组织其他人员学习。

  (二)在编标准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每项目限1人参加。

  (三)国家标准主编部门可派1~2名具体负责标准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派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

  (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可派1~2名代表参加。

  

  五、其他事宜

  (一)会议委托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承办,不收取会务费。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会议代表交通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二)会议代表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传真至010-58934565

  (三)联系人及电话:

  毕敏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4385

  张惠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010-5893385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会议代表回执

  

  

标 准 项 目

(注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计划下达年度)

单 位 名 称

(写全称)

姓名

职务职称

联 系 电 话 (固定及移动)

预订房间起止时间

 

 

 

 

 

 

 

 

 

 

 

 

 

 

 

 

 

 

 

 

 

 

 

 

 

 

 

 

 

 



  注:1、回执请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010-58934565;

  2、回执可按上述格式自行打印后传真;如手工填写,应用正楷,字迹清晰;

  3、参会代表报到时,请带一张名片交给会务组,便于整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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