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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6号
【颁布时间】 2012-01-16
【实施时间】 2012-0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2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提高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和优势,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局开展了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进行了评审,现确定以下18所医院为第三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骨科医院

  上海市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安徽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河南省郑州市骨科医院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广西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重庆市万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建设工作计划书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司。

  联系人:吕云霞 王瑾

  电话:010-59957686传真:010-59957694

  电子邮箱:yzszhc@126.com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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