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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8.加强执法船艇船员管理。完善海事执法船艇船员招录、调派制度,保障船员合法权益,维护船员队伍稳定。在新船立项建造时,同步解决船员配备问题,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出海补贴标准和聘用制船员的工资、福利标准。探索推行区域船员统一管理机制,保障船员正常休假,确保执法船艇满足最低配员要求。 19.建立执法人员与船员交流制度。鼓励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执法人员到执法船艇任职,鼓励执法人员考取船员适任证书,鼓励执法船船员外派,全面提高船员的航海技能和整体素质。建立执法人员与船员交流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与船员的兼职和定期交流,保证执法人员、船员的船上服务资历,保证执法人员和船员的适任证书持续有效。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水平 20.建立巡航救助一体化智能信息终端。在海事信息化系统顶层设计框架下,综合运用监控、自动识别、通信和信息技术,整合船舶动态信息、静态监管信息、安全信息、救助资源和通航环境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得以有效传递和共享,促进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协调行动。要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平台,建设具有动态监控、智能巡航、科学调度、搜救辅助等功能的巡航救助一体化智能信息终端,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智能化水平,为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1.推进电子巡航。有条件的地区,加强vts、ais、cctv等先进科技手段与现场执法船艇、飞行器之间的协调联动,实施电子巡航,提高巡航监管现代化和应急救助快速化水平。 (九)加强宣传工作,全面营造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氛围 22.广泛宣传巡航救助工作。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和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挖掘新闻亮点,加强新闻宣传策划,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向社会广泛宣传巡航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成效,以扩大海事影响,提高海事形象,取得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对巡航救助工作的理解支持,让水上搜救电话“12395”深入人心。 23.广泛宣传巡航救助知识。向水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水上救助工作的严肃性和艰巨性,告知其不得谎报险情,误报警后及时予以取消方法和应采取的有效手段,发生险情时应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并在接受救助时应主动配合的相关要求。 24.注重宣传效率和效果。重视新闻线索的采集和传递效率,对于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中的信息,运用有效通信手段,在第一时间传递出去。明确专人负责巡航救助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摄像、摄影、写作和宣传等专业技能的培训。要做好巡航救助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培育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生命至上、服务社会”理念,不断激发海事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为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减少人命财产损失,是海事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海事构建和谐社会、强化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海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海上监管和救助资源的优势,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海事巡航监管效能和水上救助水平。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职能部门牵头具体推进。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切实保障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统筹规划,通力协作 要结合辖区实际,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统筹规划,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科学制定《巡航救助一体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将所需经费要入本单位预算。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巡航救助一体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集体实际,建立健全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配套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巡航救助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队伍执行力建设,狠抓制度落实,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在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上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五)及时总结,持续改进 各单位 要根据巡航救助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对工作进度、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完善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持续改进。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