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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办发[2012]5号
【颁布时间】 2012-01-18
【实施时间】 2012-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3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2〕5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确保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南京市委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市委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制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其他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力推进,确保市委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市委督查室将采取重点抽查、全面检查等形式,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逐季开展督促检查,并向市委领导专报反馈。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12年1月18日

  


  
市委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意见

  


  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就全市2012年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今年1月4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中共南京市委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宁委发〔2012〕3号)进一步确定了年度工作重点。为确保市委2012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制定责任分工落实意见如下:

  

  一、围绕建设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目标,切实抓好创业创新“1+8”政策落实,在推进科技创业创新上取得重大进展。〔负责领导:陈绍泽、沈健、周谦、徐金万、罗群、陆冰、李侃桢〕

  

  1、组织召开全市创业创新人才表彰暨人才特区建设工作会议,全力推进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加快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平台和创业服务体系构建,打造集特有功能、特殊政策、特色运作于一体的创业创新领头区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市规划局、各区县〕

  

  2、全力推进“321”人才计划实施,立足南京主导产业,重点在科技、文化等领域加速集聚接轨国际的领军型创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人社局〕

  

  3、加快推动人才工作从政策制定向政策落实转变,从目标任务制定向任务分解和完成转变,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高标准建设中国(南京)人才发展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4、全力创新体制机制,出台一批更具突破性、更富实用性的政策措施,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业创新,优化科技创业服务软环境,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力度,建立覆盖创业创新全链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知识产权局)〕

  

  二、围绕建设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全力打好结构调整优化攻坚战,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取得重大进展。〔负责领导:沈健、周谦、赵晓江、陈维健、罗群、李琦、陆冰、陈刚、李侃桢〕

  

  5、组织召开全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工作会,加快实施“服务业倍增计划”和“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加快软件产业“一谷两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

  

  6、提升新型显示、未来网络为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加快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研发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液晶面板十代线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政府国资委、经济技术开发区〕

  

  7、积极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提高制造业层次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8、继续实施农业“1115”工程,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精心组织“金洽会”、“软博会”、“重洽会”、“紫金山峰会”,做响和放大会展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投促委、市农委〕

  

  9、召开全市开发区工作会议,加快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组织召开全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全面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投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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