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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1年,各单位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办事)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缺乏主动性,虽然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文件,但工作抓得不紧,落实不够,存在着形式主义;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项目不规范,内容不完整。个别单位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工作;三是个别单位未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公开的随意性较大,公开内容、程序、形式不够明确、不够规范。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有效处理规范化程度不够,受理、登记、答复等制度建设滞后;四是有些单位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连续性断档,档案资料不完整;五是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网站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比较混乱,公开内容少,更新速度慢。 二、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政务公开的社会监督和行政问责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抓住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及时地公开涉及民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 (三)加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著录工作,对政府信息实行数据库管理。 (四)加强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依托民心网民情民意信息处理系统,受理、解决、反馈好人民群众的政策咨询。 (五)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led大屏幕和信息城市等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社会听证、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优秀、优胜、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按绩效考核分数排序) 一、优秀单位 (一)县(市)区: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铁东区政府、立山区政府、千山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岫岩县政府 (二)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玉佛山管委会、文旅区管委会 (三)市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物价局、消防局、交通局、民政局、供销总社、公用事业局、房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人防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群众诉求工作部、经济和信息化委、农委、政府法制办、体育局、财政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公立医院管理局、民委、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农机局、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四)中省直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市供电公司、自来水总公司、鞍山银行、移动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保财险、邮政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二、优胜单位 (一)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 (二)市直部门:市老龄办、林业局、国资委、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司法局、残联、科技局、城建局、水利局、教育局、职教城管委会、鞍钢办、房地产开发办、粮食局、服务业委 (三)中省直单位:市烟草局、鞍山海关、银监局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市就业服务局、中医院、社保局、中国医大鞍山医院、平安保险、铁西区消防大队、开发区消防大队、鞍钢高中、二十四中、综合执法局公用分局、综合执法局房产分局、红十字中心血站 三、达标单位 (一)市直部门:市外经贸局、旅游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外事办、畜牧兽医局、文广局、建委、地震局、仲裁办、协作办、农垦局 (二)中省直单位:市公路路政局、人民银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