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社科司函[201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1-30
【实施时间】 2012-0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3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2012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接上页]
四、深刻认识亚太地区形势变化,客观评估我国的周边外交环境

  一要看到亚太地区战略地位上升。亚太地区保持了总体稳定的良好势头,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方兴未艾。亚太占世界人口的40%、经济总量的55%、贸易总量的44%,其中新兴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亚太越来越成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地区。各主要力量在亚太交汇并存,竞相加大对亚太关注和投入。

  二要客观看待美国亚太战略调整。一段时间以来,美国明显加大对亚太的战略投入,高调宣扬“美国的太平洋世纪”,拉紧同地区国家军事同盟,挑拨地区国家间关系,插手地区热点问题,利用东亚峰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等力图主导区域合作方向。但同时,美国受到内外牵制很多,其亚太战略调整不乏虚张声势的成分,能否持续投入仍待观察。美国更多是拉拢地区国家为其出钱出力,对美国开放市场,帮助美国脱危解困,并没有给地区国家发展带来多少好处,其煽风点火的做法有悖亚太和平发展的大势。地区中小国家努力在大国间寻求平衡,不会完全倒向任何一方。

  三要坚定对我国周边外交的信心。过去十年来,我国同周边国家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同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解决了边界问题。中国已经成为周边11个国家以及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7个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给他们提供了创造就业、拉动经济的机会。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利益交融日益深入,各层次对话合作与人员往来十分频繁。10+1、10+3、中日韩、上海合作组织等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蓬勃发展。今后,谋发展、促合作、求稳定仍是地区形势的主流和大势,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只要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开放合作,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就没有人能包围我们,也没有人能把我们排挤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