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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质技函[20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2-03
【实施时间】 2012-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3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请报送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请报送2011年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的通知

  (建质技函[2012]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

  

  在2011年11月对全国施工图审查机构情况统计工作基础上,我司修改完善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统计报表》。请你们组织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做好2011年度全国施工图审查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机构通过“全国施工图设计审查统计信息系统”(可由http://www.ccir.com.cn下载)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统计报表》并发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核实,并通过“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业务系统”(http://www.jzaq.net/qmi)统一发送上报。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发送电子数据的同时,将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施工图审查情况汇总表,以纸质形式盖章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汇总表由“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其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项需另行填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时间截至2012年3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范苏榕

  

  联系电话:010-58933257

  

  技术支持:温道庆 陈艳芳 张志豪

  

  联系电话:010-88018260转617/841/84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统计是全面了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实时上报能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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