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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项目内容: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二)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部分基本生活日用品 项目内容:年内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价值800元包括被褥在内的基本生活日用品。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二、提高农贸市场现代化水平,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 项目内容: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其中新建6处,升级改造9处。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场布局,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现代化和标准化水平,使市民生活更加便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七区政府。 (二)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项目内容:2012年,在全部市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中型生鲜超市,以及市区重点“放心肉”专卖店、“阳光食品工程”集团消费单位等350家单位,建成运行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市区肉类、蔬菜流通的全程追溯管理,提高我市肉菜经营产销流通、质量保障和市场运行监测现代化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市场平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各区市政府。 (三)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项目内容:按照统一计划编制、统一判别预警、统一信息发布、集中样本采分、集中信息管理、集中风险管理的要求,2012年全市(含区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达到60000批次。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检测范围、品种和频次,增强检测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三、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 项目内容:在七区和高新区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市区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逐步解决部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七区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项目内容:在七区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七区政府。 四、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 (一)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 项目内容:新增更新公交车800辆。其中,新增节能环保型公交车662辆;按照使用8年期限强制报废更新标准,更新天然气公交车138辆。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市区公交覆盖面,缓解交通拥堵状况,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青岛公交集团、青岛交运集团。 (二)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 项目内容:对全市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学生出行条件,解决全市特别是农村学生上学远、出行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