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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2]17号
【颁布时间】 2012-02-04
【实施时间】 2012-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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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性化设计。优化交通路网布局,大力发展立体公共交通体系和公交接驳系统,完善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加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水电气暖管网,修浚排水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文体场所、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共空间,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地下空间利用率,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建设,妥善处理开发改造、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提高开发建设品质,创造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具体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加强业务指导;省统计局要建立相应统计体系;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在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强化规划引导。建立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省、市要加强对接,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各市、县组织编制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对于各市上报的规划,省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推动实施一个。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步实施,分块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推进开放招商。将开放招商作为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重要途径,突出招大引强,高水平策划招商活动,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重点在金融、商贸、文化、旅游、高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尽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省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对于发展规划经审核批准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省财政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各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服务业发展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五)强化考核激励。与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组团考核相衔接,制定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考核指标体系,从综合实力、招商引资、就业状况、税收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评价、政策挂钩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发展积极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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