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2-02
【实施时间】 2012-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府发〔201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按照“保耕地红线,保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五个重庆”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市纳入责任目标考核的37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目标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责任目标,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自治县)依次为:城口县、潼南县、彭水县、石柱县、铜梁县、渝北区、黔江区、永川区、垫江县、沙坪坝区、北碚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万州区、云阳县、合川区、秀山县、江津区、江北区、大渡口区、梁平县、璧山县、涪陵区、巫山县、南岸区、丰都县、巫溪县、开县、忠县、九龙坡区、奉节县、长寿区、武隆县、巴南区、荣昌县、酉阳县。对2011年度目标考核前5名的区县(自治县)分别给予1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2012年,我市将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和民心工程建设,把节约集约用地和精细土地管理作为行政管理工作重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扎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切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是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意义,确保完成2012年耕地保护目标各项任务。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基础工作,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和农户。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管理,完成基本农田台账、表册、图形数据入库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实现“一张图”管理。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层层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执法和目标责任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切实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管理,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