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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2-01-31
【实施时间】 2012-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安装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货物发送和接收。

  设备厂家按照分配数量,发送货物到指定地点,各海事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和确认,并填写《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收/发货确认单》(附件1)。

  3、现场安装及检验。

  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设备厂家、船舶用户、船检机构,按照实施方案对船舶进行ais设备现场安装和检验,并及时更新船舶法定检验证书内的相关信息。各海事管理机构应指派人员参与设备的安装确认工作,监督各方如实填写《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确认单》(附件2)。《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确认单》需经海事管理机构(分支海事管理机构或以上)审核盖章。

  4、船舶用户提交材料。

  享受补助的船舶用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船舶用户身份证复印件、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海上移动识别码(mmsi)证书复印件。

  5、使用培训及售后。

  设备厂家或其代理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船舶资料初始录入工作,负责海上移动识别码(mmsi)的代申请,对用户进行操作使用培训,并向船舶用户发放设备保修规定和维修联系方式等书面材料。

  (四)建好工作档案。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档案。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保存《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确认单》和船舶用户提交的相关材料,一船一档备查,并按照《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统计单》(附件3)的格式上报汇总数据,确保汇总数据与实际一致。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重视宣传工作,将补助实施的相关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六)强化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注重对船舶安装船载ais设备补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各级管理机关、单位及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要求

  对于安装本补助设备的船舶,船检机构不收取设备安装检验费用。

  享受本补助的船舶用户应按规定正常使用ais设备,海事管理机构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本方案所及ais设备系政府发放的专项补助,只能提供给补助适用对象使用,不得随意拆解、故意损坏、转卖给其它船舶。

  

  附件1: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收/发货确认单

  编号:  发货日期:

  

货物名称

 

应发货物数量

 

收货单位

 

实际收货数量

 

指定发货地点

(地址及邮编)

 

收货单位联系人&电话

 

发货单位(盖章)

 

收货单位审签(盖章):



  

  附件2: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确认单

  船名:  编号:

  

船舶类型

 

总吨

 

安装日期

 

设备型号: 

船舶公司名称

 

船长/联系人及电话:

 

mmsi号:

 

安装清单:

1. 主机  no:

2. vhf,gps天线

 

3. 是否对设备使用进行培训

是 否

4. 是否正确调试设备、录入船舶信息

是 否

5. 用户对厂方的安装及服务是否满意

是 否

 6. 是否在船舶检验证书中标注新装ais设备

是 否

(何时可标注 

设备安装方(公司名称):

安装人员:

 

最终用户(船方)签字:

船舶检验人员签字:

现场海事执法人员签字及执法证号:

海事管理机构(盖章)



  本安装确认单一式四份,设备安装方、船舶用户、船检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各持一份。

  

  附件3:船舶安装ais补助设备统计单

  

船舶名称

船舶类型

总吨

船籍港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联系人

设备安装时间

填报海事机关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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