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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版权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国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为5名。

  三、评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版权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版权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中国版权》杂志

  (四)办事机构

  由中国版权协会组成版权保护评选活动秘书处(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秘书处),承担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评选程序

  2011年度版权保护评选活动于2012年1月-2012年4月开展。

  (一)组织推荐(2012年1月-2012年2月15日)

  在版权系统范围内,根据评选内容及要求,组织推荐版权领域的有关事件、案件及人物。2012年1月初向各省、市、自治区版权局,计划单列市版权局、有关行业协会、相关单位发出通知,施行自下而上的推荐。

  推荐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要以书面及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评选活动秘书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

  (二)初审(2012年2月下旬)

  由评选活动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完善经过初审推荐的事件、案件及人物的材料,做好准备,以提交评委会评议。

  (三)评委会评审(2012年3月上旬)

  由国家版权局领导、版权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产生2011年度全国版权保护重大事件10件、案件10件和最具影响力人物5名。

  (四)报送评选结果(2012年3月中旬)

  3月10日将版权系统确定的评审结果报送201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秘书处,由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为使版权保护评选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对推荐、评审、宣传等各个环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版权保护评选活动作为宣传版权保护的平台,进一步增强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和效应。评选活动相关文件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中国新闻出版报公布;评选出的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人物充分利用媒体做好宣传活动。

  (三)规范评选程序

  明确评选活动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1.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推荐表

  

  

事件

名称

 

事件

基本

情况

(限1000字以内)

 

 

 

 

 

 

 

 

 

 

 

 

 

 

 

 

 

推荐

单位

意见

(对推荐事件的影响力、社会作用等的评价)

 

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12年 月 日

 

评审

委员

会意

 

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2.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推荐表

  

  

案件名称

 

案件

基本

情况

(限1000字以内)

 

 

 

 

 

 

 

 

 

 

 

 

 

 

 

 

 

推荐

单位

意见

(对推荐案件的影响力、社会作用等的评价)

 

负责人签字:(公章)

2012年 月 日

 

评审

委员

会意

 

评委会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3.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工作

单位

 

职务

 

职称

 

手机

 

电话

 

通信

地址

 

邮编

 

(限800字以内)

 

 

 

 

 

 

 

 

 

 

 

 

 

 

推荐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12年 月 日 

评审

委员

会意

 

评委会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推荐的重大事件、案件需提供有关事件、案件、人物的重要宣传报道材料、案件结案证明、获奖情况证明、法院的判决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供评选时参考;

  二、所推荐最具影响力人物应附上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表格,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附送);

  三、若表格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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