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2]41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提交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提交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的函

  (文物保函〔2012〕41号)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经国务院批准,“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被确定为我国2013年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能分工,我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该文本已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预审,并由我局励小捷局长作为缔约国代表予以签署。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现将英文文本3套和中文文本1套随文报送你委,请你委尽快将英文文本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