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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安监[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2-07
【实施时间】 2012-0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4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安监[2012]18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生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特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2012年水利安生生产工作,我部制定了《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水利安生生产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利实际,制定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核心,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以下简称“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抓手,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继续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水利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引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在水利发展的重中之重的位置,纳入水利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与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宣传手段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传播水利安全文化。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年”和以增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普及安全知识到基层、进工地、入班组活动,积极组织水利安全生产演讲、讲座、征文、知识竞赛、咨询、展览、论坛等,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监督检查,明确检查责任,规范检查内容,加强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检查成效。

  4、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研究制定水利安全隐患分类、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办法,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继续做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12年完成5400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分解实施小(2)型和新出现的大中型病险水库2012年度建设任务;推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督促有关省区2012年完成1181座重点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早日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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