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函[2012]20号
【颁布时间】 2012-02-11
【实施时间】 2012-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蒲东升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蒲东升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2]20号)


  

  甘孜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申报蒲东升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甘府〔20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蒲东升,生前系炉霍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二级警司。2012年2月9日,蒲东升同志在炉霍县洛秋乡朱巴沟远居牧场奉命对重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省政府批准蒲东升同志为烈士。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