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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函[2012]27号
【颁布时间】 2012-02-08
【实施时间】 201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府函〔2012〕2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是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实现“三年成熟完善”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和推动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东西北地区延伸的开局之年,也是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广东省绿道网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绿道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12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广东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以全面实现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成熟完善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城市建成区内省立绿道基本建成为目标,切实将广东省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工作要点如下:

  

  一、再接再厉,实现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成熟完善的目标任务

  

  (一)切实落实绿道网建设要求,构筑成熟完善的绿道网络系统。对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对已建省立绿道的五大系统(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交通衔接系统)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高效投入使用。结合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宜居社区创建等工作,全面铺开城市绿道建设,按照“建设一段、完善一段”和与省立绿道无缝衔接的要求,同步配套城市绿道五大系统,并实现与公共交通便捷换乘,基本构建15分钟可达城市绿道、45分钟可达省立绿道的省立-城市两级绿道网络。划定完成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控制区,制订管理规定并实施有效的空间管制。建立健全绿道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培育以绿道为依托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全面开发绿道网综合功能,打造各具特色的绿道品牌。组织修复和保护绿道网沿线的生态环境,提升绿道网生态景观效益和生态保护功能。创新绿道网管护运营模式,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参与绿道管护运营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管护运营格局。深入挖掘地方自然、人文内涵和特色,开展多姿多彩的绿道主题活动,形成品牌效应,打造“四大绿道品牌”:一是建立绿道旅游产品体系,规范绿道旅游服务,推广绿道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绿道特色旅游品牌”;二是广泛开展各类绿道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休闲健身活动,打造“绿道体育健身品牌”;三是建立完善中小学的绿道科普教育体系,周期性举办绿道科普活动,打造“绿道科普教育品牌”;四是积极开展绿道摄影、文艺创作、民俗展示等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绿道的文化内涵,打造“绿道文化服务品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协调)

  

  二、突出重点,确保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城市建成区内省立绿道基本建成

  

  (一)基本建成城市建成区内省立绿道。制订和实施《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布局全省绿道网络。建立健全“省统筹指导,地方政府建设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省立绿道各项建设,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城市建成区内省立绿道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为构建全省互联互通的绿道网奠定坚实基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

  

  (二)打造省立绿道展示段。选取1至2个有条件的路段,打造成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可供居民体验的省立绿道展示段。(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

  

  (三)编制实施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2012年6月底前,组织编制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明确城市绿道网的建设目标、总体布局与时序安排。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术审查后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为构建全省省立--城市两级绿道网络提供依据。有条件地区率先推进城市绿道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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