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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函[2012]27号
【颁布时间】 2012-02-08
【实施时间】 201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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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保障,实现全省绿道网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绿道网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绿道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粤东西北地区积极借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验,建立完善绿道网建设项目立项、规划、招投标、土地供应、施工许可等方面“绿色通道”制度,并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保障绿道网建设有序推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建立长效机制。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广东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各地据此组织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绿道网规划、建设、管护和运营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机构,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绿道网建设所需经费。省财政视财力对粤东西北地区的绿道网规划编制工作给予补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三)强化工作沟通。各地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实行绿道网建设信息双月上报制度。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上报省立绿道配套完善、功能开发、运营管理以及城市绿道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粤东西北地区重点上报城市建成区省立绿道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将已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实施的省市对口联系工作机制扩展至粤东西北地区。加强对各市绿道网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重点推进粤东西北地区绿道网建设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四)提供技术指导。在落实好《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的同时,制订《广东省绿道网功能开发指引》、《广东省绿道网公众参与手册》等技术文件,为高效利用绿道网提供技术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五)开展总结考核。对前阶段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并召开全省绿道网建设工作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部署全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组织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负责同志和绿道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现场观摩,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绿道网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六)加强宣传推介。大力开展绿道建设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公众论坛、现场咨询、绿道网站等方式或渠道,广泛宣传推介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益。对绿道建设品牌进行整体策划和营造,不断提升绿道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绿道网网站,将其打造成为我省宣传、展示绿道网建设成就的门户网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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