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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17
【实施时间】 2012-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5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补助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拨付到相关县市财政。

  

  五、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及地方投资,确保项目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二)自治区发改、财政、邮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到位、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等工作,并与邮政企业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附件:自治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自治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于欢(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永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董党生(新疆邮政管理局局长)阿不都西库·买买提(新疆邮政公司副总经理)李涛(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李涛(兼)

  

  成员由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的相关业务处室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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