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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发改环资[2012]194号
【颁布时间】 2012-01-31
【实施时间】 2012-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5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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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

  支撑单位:中国科协信息中心、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中国科技馆、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学普及出版社、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中国节能协会等

  十、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节能减排新闻宣传是经济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反映节能减排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有力舆论支持。主要活动包括:

  (一)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报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二)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报道各地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宣传报道“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成效。

  (三)做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报道节能重点工程、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报道各行业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情况。

  (四)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

  (五)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配合各部委的监督检查行动,对违规乱上项目、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不力等现象,选取典型案例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牵头单位: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支撑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国家节能中心、中国节能协会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动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发展改革、经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地区全民行动的指导和协调。财政部门要视情况对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给予适当支持,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各专项活动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责任分工,会同联合主办部门细化行动计划,做好年度任务部署,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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