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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有关要求,我局已于2011年1月和7月分别通报了各地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进展情况。为继续推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拟于近期再次就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2011年度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出台情况,如实填写《2011年度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备案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2月24日前报我局养殖处。 联系人: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曾昊 联系电话:010-59192976 附件:2011年度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备案表 二о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1年度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备案表 省(区、市) 2012年 月 日填写
注: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填报,避免重复统计。 2. 面积数值都保留小数点后1位。 3. 请将加盖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原件一份寄送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电子版发aqucfish@163.com。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