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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各部属高校、共建高校基本情况和军工科研院所研究生教育工作情况,决定开展2011年度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统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格式及说明 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人事教育司子网站(网址为http://rsjys.miit.gov.cn)“文件发布”栏目中下载部属高校、共建高校2011年基本情况统计表样、填报说明和报表封面,军工科研院所2011年度博士点、硕士点基本情况统计表样。 二、报送形式和时间 请各单位将统计表于2012年3月31日前,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报送材料一律附电子版(光盘)。 三、其他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2011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格式及填报说明要求进行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格式正确,按要求时间及时报送。 (二)联系人:何兆展,联系电话:(010)68205918, 电子邮箱:hezhaozhan@miit.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邮编:100804。 附件: 部属高校2011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部属高校报表封面 部属高校基本情况统计表样(略) 共建高校2011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共建高校报表封面 共建高校统计表样 军工科研院所2011年度博士点、硕士点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部属高校2011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各表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填统计数字、电话号码、年份等数字类信息时,请设置正确的单元格数值格式;百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目数值为零或者该项数值空缺的,填0。在填写学科名称、实验室名称、类别等文字类信息时,使用正规全称,请勿随意使用简称。以下为分表说明: 表2:部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名册 (1)学校领导干部,指名誉校长、现职正副党委书记、正副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填报数据更新到统计表报出时的最新信息。 表4:教职工情况表 (1)教职工总数是指在学校工作,并由学校支付工资的固定教职工人数,包括①在编人员,即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②聘任制人员,即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聘任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教职工总数包括校本部教职工、科研人员、校办产业人员和附设机构人员。 (2)专任教师是指属于本校教师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教辅人员是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馆的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电教馆人员,实验室实验员以及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绘图、摄影、仪器修理、模型制作等技术人员。 (4)行政人员是指从事校、院(系)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5)工勤人员是指校本部的工人和勤杂人员,包括教学辅助单位的工人。 (6)校办产业人员是指校办产业中校内正式编制的人员。 (7)附设机构人员是指在学校附设的中学、小学、医院、幼儿园等机构中,属学校正式编制,由高等教育经费支付工资的人员。 (8)下列人员不应包括在教职工总数中: ①离职休养的老干部,以及正式办理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 ②学校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学校附属机构中属于集体所有制的职工; ③各种临时工,包括从事季节性、临时性生产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9)享受政府特贴人数中包括在职和退休职工。 表5:专任教师结构情况表 (1)其他是指无教师职称(包括未转正定级)的专任教师。 (2)学历情况中,双学士毕业人员归于本科一栏。下同。 (3)具有博士后经历人数不包括在站人员。 表6: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1)研究生导师数=校内导师总数+校外兼职导师总数。 (2)博、硕导师为既带博士研究生又带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博士导师为只带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硕士导师为只带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表8:在校学生结构情况表 (1)各类在校生总数是指纳入国家计划的学生总数,包括博士生、硕士生、双学位学生、本专科(含高职)生、成教脱产生、进修生、预科生、留学生等,指自然人数。 |